来源:@证券市场红周刊微博木木 近日,*ST鑫源(维权)公告称,公司及关联方收到“行政处罚决定书”。这表明,2025年11月14日,公司及关联方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办(2025)4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芯源科技被发现违规编造分布式存储设备集成业务,虚报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营业收入、营业费用和利润。其中,虚增2022年营业利润167,494,781.41元,占本期已披露营业利润的29.52%。营业费用增加141,455,478.51元,占本期披露营业费用的37.03%。利润总额增加26,039,302.90元,占本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%d. 23.81%;虚增存货金额为31,934,091.34元,占本期披露资产总额的1.83%。 2023年营业利润增加100,817,295.57元,占本期已披露营业利润的43.09%。营业成本增加84,014,413.51元,占本期披露营业成本的43.26%。利润总额增加16,802,882.06元,占本期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0%。 8.39%;虚增存货54,234,579.03元,占本期披露资产总额的3.34%。 2024年上半年营业利润增加70,988,416.15元,占本期已披露营业利润的32.18%。营业费用增加61,569,267.52元,占本期披露营业费用的32.67%。利润总额增加9,419,148.63元,占本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.21%。在存货猛增至58,571,003.83元,占本期披露总资产的3.89%。因上述情况,鑫源科技已刊发2022年年度报告、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。 2025年5月,鑫源科技发布了《关于过往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通知》。上述违法事实有鑫源科技公告、相关财务文件、银行流水单、情况说明、相关人员讯问笔录、提供的资料等证据证明,足以确认。 *ST 可以看到d的非法性已经被确认新加坡元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投资者在2023年4月26日至2025年3月27日期间买入、2025年3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,并遭受一定波动损失(无论是否爆仓)的,可以保护其合法权益。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权利和利益。如果您是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,请通过《证券市场周刊》官网“投资者权益”栏目提交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。电话通话和交易以及参与索赔活动的记录。这项追债索赔包括投资差额、费用、印花税损失等。当然,最终的赔偿条款和金额将由法院确定。投资者在获得赔偿之前无需支付律师费。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损害程度,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作出如下决定。 1、对万向新源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责令改正、警告,并罚款800万元。 2、对储亚胜先生给予谴责,并罚款400万元。 3.警告张瑞英和我处罚款250万元。 4、对刘毅给予谴责,并罚款100万元。罚款1万元。 5、对盖加平给予警告,并处60万元罚款。公告载明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:根据《行政处理决定》认定的情况,公司不存在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强制退市的严重违法情形。公开资料显示,*ST鑫源的主营业务为定制化智能装备的研发、制造和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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